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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“两学一做” 学习教育督导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6-01浏览次数:1885
为切实加强全所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督导工作,根据省体育局党组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所《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》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督导组
组 长:吴 红
成 员:杨新平  郭 霖  杜 萍  刘一婷
二、督导组主要职责
(一)传达中央、省委和省体育局党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,督促抓好落实。
(二)了解掌握各党小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进展情况,督促各党小组认真落实“基础在学、关键在做”的要求,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教育,并提出工作建议。
(三)落实分类指导要求,督促各党小组开展学习教育,带着问题学,针对问题改,严防形式主义;要切实加强对各党小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指导工作。
(四)对各党小组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指导。
(五)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限期督促解决。
(六)完成所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督导工作重点内容
(一)丰富学习教育形式
1、是否按照《实施方案》推进措施扎实开展学习教育。
2、是否督促指导党小组按照学习计划,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,明确自学要求,引导党员搞好自学。
3、是否结合部门特点,丰富学习手段、创新学习形式,组织开展辅导、理论宣讲等活动。
4、是否利用所QQ群和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;是否关注甘肃省廉政网并组织学习,丰富学习内容。
5、是否采取务实管用的学习方式,切实提高学习效果;是否按时参加所理论中心组(扩大)会议、党员学习日、党员活动日等学习教育活动。
6、是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,提升教育实效。
7、是否参加所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专题学习讨论。
8、是否组织普通党员参与讲党课。
(二)开展对照检查
是否组织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对照职责进行党性分析,查摆突出问题。党支部书记是否列出查摆问题清单。
(三)开展谈心谈话
是否在开展民主评议之前,组织支部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谈心谈话;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;党小组长同党员谈心谈话。
(四)开展民主评议党员
1、是否组织党小组召开党员会议,对照党员标准,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的程序,对党员进行评议。
2、是否依据民主评议,确定评议等次。是否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。
(五)认真抓好问题整改
1、是否对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、党的意识淡化、宗旨观念淡薄、精神不振、道德行为不端以及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不按时交纳党费、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、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。
2、是否针对党小组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,坚持边学边查、立行立改;是否制定整改任务和时间表。
3、是否每进行完一个专题学习讨论就对照查摆梳理突出问题,列出整改清单。
(六)立足岗位争先锋
1、是否落实党员增强党性、转变作风,引导党员主动服务中心工作,当好科研带头人。
2、是否利用党员活动日、节假日、业务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。
四、督导工作方式
督导工作采取巡回督查、随机抽查、调阅资料、调研等方式进行,掌握第一手情况,注意总结推广各党小组好经验好做法,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采用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;严格标准要求与加强分类指导相结合。突出重点对象、重要节点,点面结合,加强督促指导。
五、督导工作要求
(一)要严格按照《实施方案》和各项规章制度,切实履行督导职责,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,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。
(二)要及时报告所督导的党小组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,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。
(三)建立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督导月报制度。每月28日前将当月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督导情况书面报党支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