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建设

甘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6-05浏览次数:2269
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、党员大会和党课。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要求,制度本制度:
一、党员大会制度
1、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。
2、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。
3、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: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;评选优秀党员;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;选举支部委员会;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。
4、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。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,对需要决议的事项,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。
二、党支部委员会制度
1、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。
2、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、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会主持。
3、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: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和工作部署;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;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;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织的工作汇报,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;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;讨论对党员的奖惩。
4、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,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坚持集体领导。对需要决议的事项,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,并做好记录。
三、党小组会制度
1、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。
2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。
3、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议,研究落实措施;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;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的转正;评选优秀党员,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;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。
4、党小组会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,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、作风和廉政勤政、学习、工作情况汇报;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,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、政治立场,交流思想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5、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。
四、党课制度
1、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,由组织委员负责。
2、建立考勤制度,无特殊情况,不能无故缺席。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。
3、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,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其他支委担任。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,讲课时要联系实际,讲求实效。
4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。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。内容根据上级党组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。
5、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,以备上级检查考核。